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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8-12 19:35:26  來源:本站整理

    2009年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云南省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組織實施2009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法院、檢察院機關招錄工作另行通知),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09年云南省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7179名公務員。
    本次招考的具體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09年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該簡章可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網(wǎng)站(www.ccp.yn.gov.cn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www.ynrs.gov.cn)
    云南考試網(wǎng)(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各州(市)實施本次考錄工作的具體公告,在以下網(wǎng)站公布:
    昆明:昆明人事網(wǎng)(www.kmrs.gov.cn
         昆明人才網(wǎng)(www.100job.cn
    曲靖: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www.ynqjrs.cn
         曲靖黨建網(wǎng):www.qjdj.gov.cn
         曲靖珠江網(wǎng):www.zjw.cn
         曲靖信息港:www.eqj.cn
    麗江:麗江人事人才網(wǎng)(www.ljrsrc.cn
    保山:保山黨建網(wǎng)(www.bsdj.org.cn
          保山人事人才網(wǎng)(www.bsrs.gov.cn
       保山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baoshan.gov.cn)
    大理:大理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www.dlrs.gov.cn )
    楚雄: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cxz.gov.cn
    楚雄州人事人才網(wǎng)(www.cxrs.gov.cn
    玉溪:玉溪人事人才網(wǎng)(www.yxrs.gov.cn
    怒江:怒江人事局http://www.njrsj.cn
    昭通:昭通市人事局人事人才工作網(wǎng)(www.ztrs.gov.cn)
    德宏:德宏州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www.dh.gov.cn
       德宏人事網(wǎng)(www.dhrs.yn.gov.cn
    版納: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wǎng)(www.xsbn.gov.cn
    西雙版納黨建(www.xsbndj.gov.cn
    西雙版納人才服務中心(www.xsbnrc.cn
    臨滄:臨滄公眾信息網(wǎng)(www.lincang.gov.cn
    紅河:紅河人才網(wǎng)(www.hhzrc.cn
    文山:文山黨建網(wǎng)(www.wsdj.gov.cn)
    文山政務網(wǎng)(www.ynws.gov.cn
    文山人事網(wǎng)(www.ynwsrs.gov.cn
    迪慶:迪慶州電子政務門戶網(wǎng)站(www.diqing.gov.cn)
    迪慶州信息公開門戶網(wǎng)http://dq.xxgk.yn.gov.cn
    普洱:中國茶城在線網(wǎng)(www.chacheng.cn
    普洱人事人才網(wǎng)(www.pers.gov.cn)
    二、報名與報考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網(wǎng)絡報名的時間定為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27日24:00。 網(wǎng)絡交費的時間定為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30日24:00。
    網(wǎng)絡報名網(wǎng)站為云南考試網(wǎng):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報名費用為120元;報考非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報名費用為80元。
    2、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必須為18周歲以上(1991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部分崗位需27歲以下的,要求為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29歲以下的,要求為1980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35周歲以下的,要求為1974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3、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被確定為2009年度全國范圍內(nèi)公務員招考的擬錄用人員、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讀的非2009年畢業(yè)的學生、現(xiàn)役軍人、2007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或被辭退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滿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xù))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05-2009年內(nèi)任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即“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4)招考定向基層公務員的職位只允許縣級及以下基層公務員或已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報考,州市以上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報考。縣級及以下基層機關公務員或已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除定向基層公務員的崗位外,不允許報考其它崗位。
    (5)凡不符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要求的人員,不符合公安人民警察的報名條件。
    (6)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4、網(wǎng)絡報名及資格審查
    2009年我省公務員報名實行網(wǎng)絡自動審核,即對于報名人員的報名信息,由計算機系統(tǒng)自動審核是否符合招考條件,只有考生所學專業(yè)不在專業(yè)指導目錄的時候,報名人員信息才會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對報名者的報名數(shù)據(jù)進行維護,請報考人員仔細校對報名信息,自己對自己的報名信息負責。
    網(wǎng)絡報名的大致流程為:登錄云南考試網(wǎng)—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網(wǎng)上交費,具體報名流程詳見云南考試網(wǎng)(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以下為相關注意事項:
    (1)每天除系統(tǒng)維護時間外,網(wǎng)絡均開通報名。每天21:00準點關斷報名系統(tǒng)進行數(shù)據(jù)備份和維護,22:00重新開放報名。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一旦審核通過,無論是否繳費,考生的報名信息就不能修改,也不能報考其它崗位。未通過審核或尚未審核的人員可以重新報考其它的崗位。凡系統(tǒng)提示“保存錯誤”的,屬考生填報信息錯誤,請考生仔細校對報名信息。
    每天的6:00、12:00、18:00和24:00準點進行網(wǎng)絡自動審核,在每次間隔的6個小時內(nèi),由于尚未審核,只要所學專業(yè)包含在專業(yè)目錄中考生的所有信息(包括照片、報考崗位、考試地點),都可以由考生自行修改。
    凡“所學專業(yè)”欄選擇“未納入目錄專業(yè)”的,將于報名后第二天進入后臺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的結果在第二天22:00才能返回。為保證審核信息的正確性,此類報名人員第二天在前臺界面只能修改照片信息,其余報名信息不得修改(系統(tǒng)將于報名第二天的22:00用報名第一天21:00的數(shù)據(jù)進行替換,故第二天考生自行在前臺修改的信息為無效信息)。
    報考者必須在網(wǎng)絡相關頁面上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數(shù)碼照片,照片要求為:本人近六個月內(nèi)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電子頭像照片,大小約為 160像素(高)×130(寬)像素,頭部長度占照片長度的2/3左右,不著制式服裝或與背景顏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鏡的應配戴眼鏡,單一顏色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神態(tài)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場。更詳細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請詳閱云南人事考試網(wǎng)“論壇”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公務員招考”欄的有關說明。
    為便于報考人員維護自己的報名信息,我們建議:首先暫不上傳照片,待各項信息檢查合格后再傳照片,照片在屏幕上的顯示即為實際效果,請按照片要求進行校對。其次,上傳照片的時間盡量錯開自動審核的時段,為自己預留出充分的修改時間。
    (2)報名時的一些具體規(guī)定
    高考后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用的并經(jīng)高校全日制學習畢業(yè)的學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一開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的學生,稱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普通高中及中專畢業(yè)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職業(yè)高中、職業(yè)中專等大專以下學歷,未納入普通高中及中專的招生計劃,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jīng)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jīng)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通過國內(nèi)網(wǎng)絡教育獲得的學歷,是否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若資格復審時沒有相關證明的,不能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qū))省一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jīng)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2009年畢業(yè)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及成人教育畢業(yè)生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yè)證書或?qū)W位證書,若不能如期取得相關證書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yè)證或?qū)W位證的考生,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yè)證或?qū)W位證的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認可其報名資格。非2009年畢業(yè)的考生按2009年畢業(yè)的信息填報的,則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根據(jù)2008年發(fā)布的《中國共產(chǎn)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持黨校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要求2”為“不限”的崗位。
    部分招考職位要求英語四、六級合格或有證書,按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的有關精神,四、六級考試改革后總成績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務員招考時算為合格。
    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界定:在各類企業(yè)、社團組織及在農(nóng)村或城市社區(qū)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及在縣(含縣)以下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本科畢業(yè)后就業(yè)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xù)深造,并于2009年畢業(yè)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若其工作性質(zhì)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guī)定,其基層工作經(jīng)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失業(yè)或待業(yè)不算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未滿1年的,如在1年內(nèi)工作半年以上(含公共假期)視為有1年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例:2009年1月參加工作至2009年6月及以后解聘的人員,視為有1年工作經(jīng)歷;而2009年1月參加工作至2009年5月解聘的人員,則沒有1年工作經(jīng)歷)。
    部分招考職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層機關連續(xù)工作經(jīng)驗,這類職位定向招考縣級及以下機關的在職公務員,要求機關公務員工作經(jīng)驗不能中斷,同時要求任公務員(包括試用期公務員)的時間為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
    (3)為方便報考,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了云南省公務員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以匹配高校設置的專業(yè)與公務員崗位需求的專業(yè)。具體專業(yè)目錄可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下載。本人所學專業(yè)若與專業(yè)目錄中所附專業(yè)僅有如“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多1個、少1個“學”字的差別,視為專業(yè)目錄中的同一專業(yè),請報考者從所學專業(yè)的選擇項中選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本屬專業(yè)目錄中的專業(yè)(含上述所稱的同一專業(yè))卻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的,首先將浪費審核時間(審核時間延遲一天),其次通過人工審核的信息不得被修改,同時還可能被視為填報虛假信息,故請報考者仔細校對。
    報考者若具有崗位要求專業(yè)的相關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從事過所屬專業(yè)的工作,可視為滿足崗位的專業(yè)要求(這部份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與未納入目錄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一樣,必須在“所學專業(yè)”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專業(yè)的詳細情況”欄填寫與崗位所需專業(yè)有關的有權部門頒發(fā)的相關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工作經(jīng)歷的詳細情況)。
    (4)本次考試為方便報考人員,可以由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的“考試地點”欄里根據(jù)自身情況在所列地點內(nèi)自由選擇考試地點。
    (5)網(wǎng)絡報名人員須進行網(wǎng)上繳費,具體繳費程序請注意云南考試網(wǎng)的相關細則。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無論農(nóng)村還是城鎮(zhèn)人員,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證明原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證明。報考人員可以在全省各州市指定的任意一個地點提交證明,也就是說,報考人員可以就近就便提交減免報名費用的證明。昆明市內(nèi)提交減免費用的時間為:6月30日8:30至15:30,昆明市內(nèi)提交證明的地點:潘家灣44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氣象路60號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其余州市提交證明的時間和地點請閱各地的招考公告。
    (6)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數(shù)原則上需達到3:1方能開考。各級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定向公安院校及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的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其余特殊的未達比例的崗位,經(jīng)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開考,上述崗位的報名人員在后續(xù)的筆試、面試階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數(shù)的限制。不足報名比例崗位也可由州(市)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及考生本人調(diào)劑報名(調(diào)劑可以在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間進行,也可以將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的報名人員調(diào)整到已達開考比例的崗位,但報考已達開考比例崗位的人員不進行調(diào)劑)。報名結束2周內(nèi),不符合開考條件的崗位在報名點及前述網(wǎng)站公布,因該政策原因?qū)е聼o法開考的報考人員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退還報名費(詳細時間及地點見云南考試網(wǎng)通知)。因考生原因?qū)脮r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在以往公務員考試中因違紀被公示不得參加2009年考試的人員但又通過報名,在報名結束后經(jīng)比對誠信紀錄查出的,不予退費。
    (7)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的界定標準: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指公安院校畢業(yè)生和非公安院校中的公安類專業(yè)(如法醫(yī)、痕檢、偵查等專業(yè))畢業(yè)生。
    (8)考生報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維護,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不更動考生的任何報名信息,請考生在填報信息時注意校核。
    為讓考生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時間,我們將在報名結束后的7月4、5日,重新開放報名系統(tǒng)讓已經(jīng)通過網(wǎng)絡自動審核并交費的人員有條件地進行信息修正(通過人工審核的人員不允許修改信息)。具體規(guī)定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不得修改,其他信息可以修改(但不得改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為保證報名數(shù)據(jù)的準確,不允許修改的數(shù)據(jù)我們最后會從備份數(shù)據(jù)中重新提取考生原來報名的數(shù)據(jù)進行替換(就是說,在這兩天內(nèi),考生修改了不允許修改的信息是無用的)。
    (9)準考證全部由考生從網(wǎng)絡下載打印,下載時間為:8月17日至開考前。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wǎng)站查詢或與當?shù)毓珓諉T考試機構聯(lián)系解決。
    (10)網(wǎng)絡報名期間考生可通過本公告后附的電子郵箱或電話反映報名審核問題,關于報名流程的詳細解答及報名系統(tǒng)的技術問題請至云南人事人才網(wǎng)(www.ynrs.gov.cn)的公務員招考專欄及云南考試網(wǎng)(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的論壇中查詢。
    三、筆試
    1、筆試內(nèi)容
    本次筆試考《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兩門科目,這兩門科目的考試范圍以《云南省2009年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渡暾摗窛M分100分,《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滿分200分,總計300分。錄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行政機關、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的崗位,還需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除以上三門筆試科目外,各地自行加試的筆試科目無效。
    公務員招考按規(guī)定不指定公共科目考試的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公務員考前培訓。《公安基礎知識》的指定教材為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可于各地新華書店或圖書市場購買。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09年8月22日、23日。筆試地點及具體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按崗位分類的排名名單(含筆試加分)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jù)各地上報的崗位代碼排定后,在筆試結束45天內(nèi)下發(fā)各州市,同時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網(wǎng)站公布。
     4、筆試有關加分政策
    (1)根據(jù)“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有關要求,對于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聯(lián)〔2004〕8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成績加5分。請注意,根據(jù)中央統(tǒng)籌考慮基層工作人員相關政策的要求,志愿者的服務期必須滿2年,服務期僅1年的人員不予加分;另外,非我省生源且服務地不在我省的,不享受我省的加分政策。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2)按云教學〔2005〕14號、云青聯(lián)〔2006〕25號文件規(guī)定,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在報考云南省公務員時,筆試成績總分分別加4分、3分、2分。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3)對于我省招募或我省生源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jīng)考核合格后,報考我省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其筆試成績加4分。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報考人民警察的崗位時,筆試成績加3分,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并頒發(fā)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5)根據(jù)省委對我省少數(shù)民族干部培養(yǎng)的要求,在2009年公務員考錄工作中,擬對少數(shù)民族給予政策照顧。具體政策另行公告。
    同時符合上述幾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的加分人員名單由省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與相關部門核對后,于2009年7月7日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和云南考試網(wǎng)進行公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的加分情況在2009年7月7日同時予以公布,但校核工作則延至資格復審時進行;對符合政策照顧的少數(shù)民族人員,也將擇期公布具體情況。
    四、面試
    2009年云南省各級公務員考試不設儲備人員庫。面試相關程序如下:
    1、確定面試人員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筆試結束后,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首先確定轄區(qū)內(nèi)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成績包含筆試加分)。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shù)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即:一、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二、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計劃數(shù)2倍的范圍內(nèi)。
    2、考生信息復審
    考生個人信息的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由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在各地網(wǎng)站通知),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對比。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若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5年內(nèi)全國公務員禁考的處罰。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在報考地的資格復審開始1周前,向錄用單位的同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提交(錄用單位為縣級及以下單位的,向州市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提交)前述網(wǎng)站所附的《放棄面試申請表》(必須按該表格式填寫),同時,還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證的電子照片,將《申請表》和身份證的電子照片一同發(fā)送到各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指定的電子郵箱(郵箱地址附后),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nèi)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nèi)的公務員考試。
    由于面試棄權致使部分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可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各州市人事局將于資格復審前6天,在各州市相關網(wǎng)站公布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后由于復審不合格,部分崗位出現(xiàn)不足面試比例的情況,還可根據(jù)筆試成績安排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由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資格復審結束后2天內(nèi)上網(wǎng)公布。本次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的當天。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導致不足2:1比例的崗位,可進行等額面試。
    以上所有遞補人員若需放棄面試,必須于面試前2天將放棄面試的說明按前述要求發(fā)送到指定的電子郵箱,未發(fā)送相關郵件的人員,與無特殊原因的面試臨時缺考人員一同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nèi)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nèi)的公務員考試。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準考證的原件各一份,有筆試加分的需提供加分依據(jù)的原件,有政治面貌、外語級別、職稱及其他要求的,還需要按相關要求提供相應證明的原件。對于招考對象為基層機關公務員的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其余已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
    3、面試的實施
    由州市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負責面試的組織。我省各州市均實行統(tǒng)一時間及地點的面試。面試可采取單一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jù)崗位需要,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專業(yè)測試)。面試的具體實施細則待筆試后另行在上述網(wǎng)站通知。
    4、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面試的滿分為100分,2009年全省統(tǒng)一劃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70分,非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核。
    五、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
    2009年的公務員招考,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按一定比例加權合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筆試加分)/3]×50% +(面試成績×50%)
    2、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公安基礎知識成績+筆試加分)/4]×50% +(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的確定。各州(市)組織、人事部門和省級招錄機關按照筆試和面試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崗位排名,按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與計劃招考數(shù)進行等額體檢和考察。
    2、體檢。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及云南省公安廳下發(fā)的相應規(guī)定進行體檢。報考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單位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根據(jù)我省實際,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的基礎上,我省報考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身體條件放寬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視力,本科生為4.6(0.4)以上、大專和中專生為4.8(0.6)以上。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此類標準可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全省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崗位的體能素質(zhì)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根據(jù)《體能測試評分表》的項目和內(nèi)容進行打分,男女各四項測評項目,每項滿分100分,在總分400分中取得240分以上者視為合格達標。
    相關體檢標準和公安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試標準可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www.ynrs.gov.cn)查詢。
    3、考核?己斯ぷ饔烧锌紮C關負責。招錄機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或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復審。
    若出現(xiàn)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參加體檢和考核。
    七、公示和錄用
    1、擬錄用人員的確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省級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擬錄用人員;各州(市)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本地擬錄用人員。
    2、公示。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省級暨省級直管單位擬錄用人員將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或招考單位公示;各州(市)擬錄用人員在本地招考公告發(fā)布的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學歷認證證明及錄用部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辦理錄用手續(xù),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專業(yè)(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或?qū)W位證書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錄用。錄用手續(xù)于2010年1月31日前辦理完畢。
    公務員錄用并不凌駕于任何合法的用工合同之上?忌c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原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務員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錄用資格。
    八、管理權限
    1、網(wǎng)絡報名時資格審核的權限
    凡選擇專業(yè)為專業(yè)目錄中專業(yè)的,由計算機系統(tǒng)進行自動審核。所學專業(yè)未納入專業(yè)目錄的,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的權限如下:
    省級各招錄機關負責本單位報考人員的人工審核工作;省級直管系統(tǒng)的省級主管機關負責本系統(tǒng)全省范圍內(nèi)的人工審核工作;州市級黨委組織部負責州市級及以下黨群機關的人工審核工作,州市級人事局負責州市級及以下政府機關的人工審核工作。
    2、其他管理權限
    省屬部門及部分未駐州市的省級直管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招考工作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駐州市的省級直管部門(工商、地稅、質(zhì)監(jiān)、食品藥品監(jiān)督系統(tǒng))的招考工作(包括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錄用前的公示)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委托各州市負責招考;其余崗位的招考工作由各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九、 紀律
    1、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上述公布的網(wǎng)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wǎng)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wǎng)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所附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2、對違反考錄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其中,對于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分。特別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與被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我們還將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與被替考者均處以開除的處分;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還將由公安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3、凡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在考試錄用的任何階段均可由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參加全國任何地方的公務員考試。2009年度云南省公務員招考范圍不含2010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學生,凡2010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學生(包括在讀的本、?粕蜓芯可┩ㄟ^虛假方式報名的,一經(jīng)查實,無論是否參加考試,一律按填報虛假信息人員處理,即使在讀學生下一級學歷滿足招考條件,只要其退學時間在2009年6月17日之后,也視為填報虛假信息。
    4、對無故不錄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guī)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將通報全省且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nèi)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資格。
    5、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diào)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jiān)督
    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的干部監(jiān)督機構對我省公務員招錄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及時受理招錄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diào)查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附:各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電子郵箱和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僅在當?shù)卣9ぷ鲿r間內(nèi)開通),
    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僅通過電子郵件交流信息):電子郵箱(gwyglc_yn@163.com)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處(僅通過電子郵件交流信息):電子郵箱(ynsrstgwyc@sina.com
    中共云南省紀委 0871—3991172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0871—3991737
    中共云南省委統(tǒng)戰(zhàn)部 0871—3992469
    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0871—3993221
    云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0871—4146176
    云南省政協(xié)辦公廳 0871-4608082
    民革云南省委0871—5152804
    民盟云南省委0871—5152024
    九三學社云南省委  0871—5152938
    云南省政府辦公廳:0871—3631608
    云南省教育廳:0871—5141453
    云南省科技廳:0871—3147110
    云南省財政廳:0871—3627476
    云南省水利廳:0871—3619871
    云南省商務廳:0871—3210065
    云南省外辦:0871—4098200
    云南省統(tǒng)計局:0871—5108449
    云南省旅游局:0871—4608330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0871—5736219
    云南省監(jiān)獄局電話:6116031    電子郵箱:rsjwc@163.com
    云南省勞教局:0871—4189122
    云南省地稅局:0871—3649381 
    云南省工商局:0871—4566810
        電子郵箱:crane2005@tom.com
    云南省質(zhì)監(jiān)局:0871—3132996轉(zhuǎn)1508  
    電子郵箱:hch@ynqi.com.cn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0871-8092995
          電子郵箱:yndarj@163.com
    昆明:中共昆明市委組織部:0871-3160671
       昆明市人事局:0871-3134668
    電子郵箱:kmsrsjgwyc@yahoo.cn
    大理: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0872-2319755
    大理州人事局:08722316320
    電子郵箱:daligwyzhk@126.com
    麗江:麗江市人事局:0888-5122447
    電子郵箱:lijianggwyglk@126.com
    怒江: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0886-3623367
    怒江州人事局0086-3622310
    電子郵箱:njgwyzk@163.com
    紅河: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0873-3730342
    紅河州人事局:0873-3738037
    電子郵箱:hhzrsjgwykks@163.com
    文山: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0876-2143040
    文山州人事局:0876-2122887
    電子郵箱:wjh7188@126.com
    昭通: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0870—2128956
    昭通市人事局:0870-2122006
    電子郵箱:ztgwykl@126.com 
    德宏:德宏州人事局:0692-2127594
    電子郵箱:dhzgwyk@163.com
    普洱: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0879-2141632
          普洱市人事局0879-2122289
    電子郵箱:pesgwy@163.com
    楚雄: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0878-3389773
    楚雄州人事局:0878-3389670
    電子郵箱:cxzgwy@yeah.net
    曲靖: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0874-3128969
    曲靖市人事局:0874-8967931
    電子郵箱:qjgwyks@163.com
    版納:版納州人事局:0691-2123744
    電子郵箱:xsbn2123744@126.com
    保山: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0875-2122559
    保山市人事局:0875-2122069
    電子郵箱:gwyglk2009@sina.com
    玉溪: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0877—2021406
              玉溪市人事局0877—2025590
         電子郵箱:gwy@yxrs.gov.cn
    臨滄:臨滄市人事局0883—2128062
    電子郵箱:ggkzxr@126.com
       迪慶:中共迪慶州委組織部:0887-8225580
    迪慶州人事局:0887-8224604
    電子郵箱:dqrsjgwykl@163.com
     
    注:報名考試期間有關問題的解答請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ǎng)“論壇”或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公務員招考”欄進行查詢,報考人員同時可在云南人事考試網(wǎng)的“論壇”里進行提問。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00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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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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